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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拆除了,但没有得到任何补偿,这是什么问题,我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3-06-08 1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安置的补偿纠纷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一、房子被拆了,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1、房子被拆了,补偿不合理处理方法如下: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拆迁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如下:
    1、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协议应当包括货币补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内容;
    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协议应当明确实行调换的房屋的价格、结构、面积、位置以及差价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内容;
    3、其他需要在补偿协议中列明的内容,补偿协议至少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原件;
    4、协议中需要明确搬迁费用。如果提供周转用房的,要明确周转用房的相关信息;如果是让被拆迁人自己租房的,需要列明临时安置补助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
  • 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分析,是补偿标准不合理,还是有漏不的?还是整个的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甚至包含整个的拆迁进程进展到什么阶段了,然后才成确定后续的救济方案,但是总体来说,如果对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进行权利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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