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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房子,已经还贷款七个月,现在不想要了,请问律师、该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 2023-06-08 22: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贷款买房,现在贷款还不起的,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处理:
    1、可以与银行协商,要求只还利息,暂缓缴本金;
    2、也可以与银行协商延长还款期限;
    3、如果只是短期的资金周转不过来,可以去找亲戚朋友借一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买房子贷款还不起了:
    1、可以与银行协商,要求只还利息,暂缓缴本金;
    2、也可以与银行协商延长还款期限;
    3、如果只是短期的资金周转不过来,可以去找亲戚朋友借一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买房贷款一般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首先,借款人应提出书面形式的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贷款机构应审核各项资料,决定借款人是否符合条件。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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