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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住户漏水漏到楼下住户家中,我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06-09 0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楼上漏水楼下的住户可以要求楼上住户去解决漏水的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请求物业、社区等帮助进行协调,协调还是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如果楼上漏水是非人为原因造成的,且房屋在质保期内,房地产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楼上漏水是楼上住户的原因造成的,受损业主可以根据自家的损坏情况,向楼上住户提出修补要求,并承担修补期间对自家造成的损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如果楼上漏水是非人为原因造成的,且房屋在质保期内,房地产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楼上漏水是楼上住户的原因造成的,受损业主可以根据自家的损坏情况,向楼上住户提出修补要求,并承担修补期间对自家造成的损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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