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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我几万块钱,当时给我打了欠条!可是现在找不到人没法联系了,如果通过法律援助该怎么操作?

债务追讨 2023-06-09 14: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了欠条,到期不清偿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打了欠条对方不还钱的,当事人可以先找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欠钱不还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打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作出法律文件,督促债务人偿还支付义务;可以向当地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此外,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
    对于定期还款的私人贷款,诉讼时效为还款期届满之日起逾期的,丧失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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