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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单位有劳动合同,但没有给我社保,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社会保险 2023-06-09 2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若单位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保的,建议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收集相关证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 公司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社保部门可以责令公司缴纳,员工因未缴纳社保而离职的,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首先看你的和公司是不是劳动关系,如果你是某业务承包商或者代理商,那就不算劳动关系!
    不算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社保、辞退赔偿都没有
    是劳动关系的,你工作10年了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相关赔偿,可以要求公司足额缴纳社保,如果公司不要你了应该按照10年的工龄,每年给你1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赔偿。
    如果作为我,我没达到退休年龄+发报酬的银行卡每月是公司发的“工资”(资金名目),那我就要到仲裁庭申请认定劳动关系,以单位没有买社保要求按照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款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1款支付补偿金(计算方法是47条),然后要求公司补缴10年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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