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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是不能离婚的

起诉离婚 2023-06-10 0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如下情况下不能离婚:
    (1)协议离婚的,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等情况下,不能离婚;
    (2)诉讼离婚的,双方调解和好、感情未破裂、未就子女问题处理完毕等情况下,不能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不能离婚的情况:
    1、女方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女方提离婚的除外。
    2、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或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未经征得军人同意不能离婚,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民法典》规定不可以离婚的情形有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原则上不得诉讼离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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