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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判决已经下来,如果对方不去拿,15天的生效期怎么算?

劳动仲裁 2023-06-11 0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仲裁裁决书的15天生效期是从收到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开始的那一天是不被计算在内的。这15天内包括双休日,但是当第15天是双休日的话,应当顺延。例如,第15日正好是周五,那么周五就是最后一天了;第15日是周六或者周日,那么下周一是最后一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 仲裁裁决书下来15天从收到裁决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十五天,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则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仲裁法》第九条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法》第五十四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仲裁法》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时间可以参考以下 裁决书在送达的时候,不一定双方同一天送达。 如果双方都没有起诉到法院。生效时间为自收到之日起第十六日。收件那天算第一天。 比如申请人是7月1日收到,在7月15日前可以起诉到法院,7月16日就生效了。
    被申请人是7月5日收到,如果7月19日为起诉的最后期限,7月20日为生效日。 但裁决书是否真的生效了,要看7月20日双方都没起诉才生效。任何一方在起诉有效期限内向法院提起 诉讼 ,则裁决书失效,法院裁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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