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不同的地方被起诉了,但我不知道原告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6-11 0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原告和被告不在同一个地方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由法院去进行送达。如果不知道地址,法院有可能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律师发律师函给对方的目的就是想通过协商或者调解的方式解决本方和对方的争议,否则无法送达到对方的,也就丧失了律师发律师函的目的,也就无意义了。
    所以,需要知道对方的送达地址,也就是对方能够收到律师函的地址才可以。
    只要对方能收到律师函内容,也能达到让对方知悉并可能出现的对方同意调解或者发表对律师函意见的结果,比如通过邮件、朋友转交等方式,只是这时如果想通过发律师函取证的,则此证据的效力就需要注意了,尽量采取法律认可的方式寄送或者发送律师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本院管辖。
    立案以后案件从立案到分给具体的承办人往往需要一周左右时间,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会依法送达对方,送达以后会安排开庭、调解。在此期间,当事人可以整理证据,此时当事人需要将证据原件及复印件均完整的整理好,开庭时候也需要提供对方一份证据。
    如果双方可以调解,那么,法院依法按照双方意愿制作调解书后调解结案,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