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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让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6-11 1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想离婚老公不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未征得军人同意的不准离婚,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不能离婚的情况:
    1、女方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女方提离婚的除外。
    2、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或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未经征得军人同意不能离婚,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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