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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销售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 2023-06-11 15: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房屋(含宅基地)买卖合同满足以下条件有效:
    1、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
    2、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和处理原则: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合同可以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合同应作无效处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法律分析: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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