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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母没有儿子,只有三个女儿,大女儿是招的上门女婿,大女儿在10前去世了,我母亲在六年前有病叫我大姐夫管,就是拿钱给我母亲看病,他不出钱也不出力,当时我母亲住院花了13万左右是我给我妹妹一起出钱出力的,我母亲去世是我妹妹给摔的老盆,现在我们这边村委说我妹妹一家不能享受村里的待遇,

其他 2023-06-12 04: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遗弃老年人应当负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予以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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