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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房屋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房屋租赁 2023-06-12 0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承租人确实无力支付的,可以允许分期返还;
    2、租金过高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整;
    3、承租人意外死亡的,租金从其遗产中予以扣除;
    4、无正当理由且又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拖欠租金不交的追究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出租人不能扣留其财产。出租人可以邀请承租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其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一个月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法律分析: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因此,次承租人可代付租金、违约金。《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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