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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程序违法,具体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 2023-06-12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应经过下列程序进行公证才生效:
    1、立嘱人本人或委托他人代写好遗嘱;
    2、立嘱人带上遗嘱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3、提交公证所需的材料;
    4、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
    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在公证完成后开始生效。
    5、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 遗嘱应经过下列程序进行公证才生效:
    1、立嘱人本人或委托他人代写好遗嘱;
    2、立嘱人带上遗嘱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3、提交公证所需的材料;
    4、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
    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在公证完成后开始生效。
    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 公证遗嘱的程序是立遗嘱人向公证处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公证处审核合格后进行办理,立遗嘱人领取公证书。条件有遗嘱人订立遗嘱时有订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公证细则》第六条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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