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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不能上班,但社保一直缴纳到时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社会保险 2023-06-12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怀孕期间,换公司交社保,生育险应该是可以正常报销的。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不能的呢,生育津贴的领取得符合计划生育的条件,在办理生育保险时 首先得进行生育登记 生育登记需要满足 缴纳社保 且符合计划生育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可以同时领取的,法律上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或孕期的工资是由社保局来发放的,一般是社保局将生育津贴打到公司的账上,由公司发放,不足正常工资的由公司不足,高于正常工资的公司不得克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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