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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一个孤儿。请问我们最近是哪个孤儿院

子女抚养 2023-06-12 1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养孤儿院的孤儿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周岁。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
    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送养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
    3、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
    4、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孤儿院可以为18岁及以上的孩子推荐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1、孤儿监护人同意
    公民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可以到社会福利机构申请请由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可与监护人联系。
    2、确定收养登记机关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养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到生父母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
    3、办理收养登记
    达成收养协议后,收养关系当事人按照当地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收养登记,确立收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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