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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直行骑电瓶车,前方电瓶车突然拐弯避让不及撞到了,交警判我全责合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2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骑电瓶车进行超车行为时发生擦挂的,不一定算全责,应当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一方根据实际情况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 电瓶车超车行为发生擦挂不一定算全责,应当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一方根据实际情况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 承担全部责任的违规行为有:
    1、非机动车骑车人违反交通信号灯,与行人、其他车辆发作交通事端的;
    2、机动车驾驭员醉酒驾驭机动车发作交通事端的;
    3、行人不走人行道,在设有中心阻隔设备和行人护栏的路途上钻越、跨过阻隔设备或护栏,与车辆发作交通事端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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