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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可以咨询工厂工作的信息吗?

其他 2023-06-12 1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一、需要提交证明你与该工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纪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
    (6)用人单位向税务局申报的个税记录、同事或客户的证人证言、劳资纠纷协商录音、工作过程中的书面授权文件等,均可作为劳动者主张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二、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劳动报酬,并可要求支付应得工资收入总额25%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如向劳动局等部门投诉,劳动主管部门查清事实后,可依法责令用人依法给予应付工资收入50%至100%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法律分析:
    1.在工厂公司上班的可以到公司的人事部门开具务工证明。
    2.不在公司上班的可以去居住地的社区或者居委会办理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法律分析:工厂违反劳动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拨打投诉电话,也可以前往当地劳动部门办公地进行当面投诉的。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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