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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用土地,每亩每年补偿多少?

征地补偿 2023-06-13 0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大概是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法律分析: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 法律分析: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为:土地补偿费等于,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依法征用集体土地用于国家建设的,应当对被征收的土地权利给予补偿。其他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被征用耕地补偿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有收益的非耕地,可按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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