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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男方父母买了房子,离婚后,男方要分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3 04: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给当事人在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算作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父母给当事人在婚后买的房子,明确表示该房子只归自己子女所有的,归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父母给当事人在婚后买的房子,没有明确表示的,视为共同房产,双方可以协议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不会分割。但是如果在结婚后于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姓名的,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双方协商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要看男方应当继承父母遗产的时间节点,如果是在离婚前,男方作为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在离婚时尚未分割。
    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在离婚时或者离婚后,遗产已经进行实际分割,女方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或者离婚后财产纠纷,对已经分割完毕的遗产向法院请求分割。
    但可以分割的前提是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男方父母在留遗产时明确表示由男方个人继承,那男方继承的遗产就属于男方个人的财产,女方无论是在婚内还是离婚后都无法请求分割。
    ——家事法苑团队刘海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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