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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一方可以将房屋转让给另一方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3 0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有产权房可以转让给一方。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内财产达成书面约定,双方可以约定共同拥有的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达成协议后,再去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协议是自愿达成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为当事人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转让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能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夫妻共有一般属于共同共有,处分不动产需要全体共有人同意,但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表示夫妻一方是可以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离婚前一方擅自转让房子,如果购买人是善意且以合理价格受让,且已经完成产权变更的,则是有效的。但是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一般是共同共有,处分房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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