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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不一致,后果如何?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3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不给补偿的法律后果如下: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协商不一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金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当劳动者遵守竞业禁止约定时,用人单位就需要按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至于具体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按协议的约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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