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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女能否结婚?

结婚 2023-06-13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母之间不能缔结婚姻关系。法律明确规定,成立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女之间能缔结婚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均不得结婚。养父女虽然名义上以父女相称,但实际上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结婚的情况,两人完全可以自愿登记结婚,办事人员应为两人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1、没有血缘关系可以结婚,但同时应当满足其他结婚的法定条件。
    2、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的男女双方均不得有配偶,其不得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血缘关系,符合条件的,则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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