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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是否不配合我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没有签订合同,没有支付社会保险,工资也是3个月没有支付的。我去劳动局要求证人证言,否则我不能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6-13 1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工伤时公司不配合的,劳动者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书等文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公司不签合同工伤鉴定可以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材料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进行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如果公司不配合工伤鉴定,你当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应该承担应有的义务。不能他不配合工伤鉴定,你就得放弃自己的权利,这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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