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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隔壁邻居占领我家的土地,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6-13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邻居盖房占了自家的地,可以与邻居协商。如果对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无果,可以请求人民政府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可以先与邻居进行协商,要求其退还霸占的过路通道。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村委投诉,由村委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以邻居侵犯相邻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占道的问题是不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法律分析:
    1、邻居盖房占了自家的地,可以与邻居协商。
    2、如果对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无果,可以请求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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