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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怀孕了,丈夫不给生活费,孩子也不在乎

子女抚养 2023-06-13 1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道德上应该给与。但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应该多少生活费,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数额。
    但离婚后如果男方不给抚养费,违反法律,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道德上应该给与。但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应该多少生活费,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数额。
    但离婚后如果男方不给抚养费,违反法律,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怀孕了男人不负责,女方需依法终止妊娠。但是,对于女方终止妊娠时的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用,男性应给予适当的帮助和补偿。但是如果女方选择将孩子生下,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不管男方是否愿意承担,也不管男方在女方生产前,是否同意了女方生产,只要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男方就必须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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