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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后子女归养父母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用?

子女抚养 2023-06-13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养父母要给养子女抚养费。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离婚后养父母应当要给养子女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数额可以根据养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养父母的负担能力、当地经济水平来决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婚后领养的孩子离婚后一般不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但双方已经解除领养关系或领养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按照约定或法院判决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离婚后,养父母需要向养子女支付抚养费。养父母和养子女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依照法律程序成立的一种收养关系,只要收养关系合法,那么跟婚生子女一样,养父母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所以养父母需要向养子女支付抚养费,并支付到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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