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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人借我钱一直不还,借款6400

债务追讨 2023-06-13 1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不还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尽快还款;协商不成的,出借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追回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借钱不给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及时偿还借款,对方拒不偿还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对于逾期偿还的欠款应当根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借了高利贷的钱还是要还,但是如果借款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需要偿还,该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还是需要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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