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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离婚后能否执行对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13 2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共同债务离婚后能否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
    1、共同债务离婚后能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机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经执行仍不足清偿的,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以下五点:
    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
    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
    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5、因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三、那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下:
    1、配偶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3、双方同意在婚姻期间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4、配偶一方因侵权或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的。
  • 夫妻共同财产能否执行要看情况。如果是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那么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因为个人债务的问题,则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执行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债务执行的办法:
    1、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直接执行共同财产;
    2、若执行财产系夫妻与他人的共有财产,则应当及时通知共有人,且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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