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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老师不让孩子上学,孩子有点咳嗽。

子女抚养 2023-06-14 0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学校不让孩子上学,可以起诉学校。《青少年保护法》第十三条 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法律依据:《青少年保护法》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 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学校不让孩子上学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可以向教育局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 法律分析:学校无权不让孩子上学,但有权利和义务查验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并报告有关机构,督促其监护人在孩子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但无论如何,学校不让孩子上学是错误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如发现儿童未按照规定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应当向儿童居住地或者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按照规定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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