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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烈士的兄弟姐妹80多岁了,能不能享受到烈士的抚恤金?

其他 2023-06-14 05: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烈士的抚恤金由两部分构成:一:根据死亡性质合死亡时间的工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具体标准:如果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另加烈士本人四十个月的工资。
    如果是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另加烈士本人四十个月的工资。二:定期抚恤金。为了保证烈士家属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全国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烈属可以定期的领取一定的抚恤金,这种定期抚恤金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发展逐步予以提高。
    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五条 烈士遗属除享受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烈士褒扬金外,属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属《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的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
    不属于前款规定范围的烈士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
  • 法律分析: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被认定为烈士的,其遗属可获得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并且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还可以领取烈士褒扬金。
    生前有立功或者荣誉称号的烈士,其家属还能获得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5%-35%的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 第三条 国家对烈士遗属给予的抚恤优待应当随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保障烈士遗属的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会应当支持烈士褒扬工作,优待帮扶烈士遗属。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提供捐助。
  • 抚恤金不属于法定遗产形式。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的家属享有。
    1、分配主体为死者的近家属,特别是那些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2、死亡抚恤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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