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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情况下,女方未经男方同意,私自将孩子带走,并拒绝回家

子女抚养 2023-06-14 0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是得到了孩子抚养方的同意,是可以带走孩子的。如果未经抚养方的同意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的抚养权,是违法的。但是在实践中对于这两种情形很难进行区分认定。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来行使探望权,而不能直接私自带走孩子,可能会被终止行使探望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没离婚一方私自带走孩子不犯法,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如果说,提问中的“男女”本就是一对夫妻,“男女一方”也就是孩子的父或母,那么,“私自带走小孩,并不犯法。因为在现行法律上,从来就没有“严禁男女(即父母)一方私自带走孩子”的法律条款。
    从你在提问中的表述中可以看出,该夫妻的感情似乎已经破裂或濒临破裂,正处在离婚的档口,在这种情况下,面对“男女一方私自带走小孩”的行为,另一方应该能了解到他们的去向。
    即使不知道他们的去向,也可向亲友打听情况,通过蛛丝马迹,终究能掌握孩子的去处,并通过亲友告知对方,不管离婚与否,面临的问题总得解决,光是规避显然是无用的。
    而且,“男女一方私自带走小孩”的行为,终究不能长久下去,到时你不理睬对方,或者干脆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说不定对方还会主动找你呢。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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