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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未成年人,父亲长期虐待我,他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子女抚养 2023-06-14 2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人对于虐待的行为,应及时向近亲属、居委会、公安机关等寻求帮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没有告诉能力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应履行职责,对虐待行为采取必要的司法手段,及时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往往没有能力告诉,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的情形,应按照公诉案件处理,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 构成虐待罪要件如下: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年满16岁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为虐待;客体上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家庭内部善良互助的风气;客观方面实施了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中指的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是一个长期的虐待过程所致的,若立竿见影的致人重伤、死亡则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 虐待罪不是什么人都能构成的,虐待罪的主体,只能是年满十六周岁,且有家庭成员的人才能构成。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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