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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向我借了500块钱,一周5快钱利息,犯法吗

债务追讨 2023-06-15 0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钱给别人收利息不违法。但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借钱给别人,收利息不一定违法。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息不高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是合法的;如果高于上述范围的,则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的规定,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无效,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归还已收取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由此可见,高利贷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已收取高额利息的,还应当返还。  
    二、民间借贷是指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有着十分久远的历史,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民间借贷属于直接融资,而银行借贷则属于间接融资。其主要特点是手续简便,但利息较高,因此俗称高利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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