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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夫欠钱不还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15 08: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还欠钱的,可以要回来。当事人可以催告欠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如果欠款人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离婚后欠钱不还的处理:一是向法院起诉要回自己的钱财,要求其偿还所欠债务;二是如果在判决之后其仍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强制其履行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夫妻离婚前欠的钱,若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如果是一方个人欠下的,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该笔外债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的,由欠下该债务的一方个人进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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