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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赔偿车损,我报废了别人的车的责任,对方的车损是72000,我该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5 1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将对方车辆撞报废赔偿如下:
    1、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造成了损伤,车辆损伤已经达到了报废的标准,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理赔
    2、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汽车强制报废标准是什么
    1、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
    2、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
    3、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
    4、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
    5、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计算方法就是根据车辆的实际维修费用进行计算,车辆维修花费了多少钱,那么车辆损失赔偿就是多少。但是如果车辆被撞报废了,则根据合理的价格进行计算,此时需要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被车撞伤后,其赔偿时根据损失及其他相关费用决定的,具体由双方协商而定。
    赔偿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参考资料来源:
    睢宁县政府——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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