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丈夫知道他手里有我的证据,现在我想怎么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6-15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需要具备以下证据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1、证明主体适格的相关证据。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证明由子女抚养的相关证据。例如,子女出生证、子女学费缴纳清单、生活费凭证等;
    4、其他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想要离婚要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2、证明夫妻双方债权债务的证据;
    3、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
    4、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5、证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6、证明双方是合法夫妻关系的证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必须需要如下材料:要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状、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