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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没检查出病情,就做了无关手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15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首先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请求协调解决;
    3、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同时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法律分析:若在医院做的,可到医院投诉处。如属私人医疗机构,可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而不给办理的,可以向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这是关于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的妥善保管和提供查询义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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