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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的老房子拆了可以盖新房吗?

拆迁补偿 2023-06-16 0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对旧房屋维修、翻新,不改变原有房屋面积、结构,原房产证有效。如果将旧房屋拆除,重新建设新房屋。或者改建旧房屋,则房屋的面积、结构、成新发生改变,原房产证登记的信息已经不能真实反应房屋状况,视为房屋灭失,房产证应当注销。翻盖房子需要到当地村委会、建房办申请翻建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 法律分析:可以建房。这是建立在你括号内的文字基础上的!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拆旧建新。看以下:
    1、你在老宅基地上进行建房,如果老宅基地上的旧房准备拆除,或者拆除不久,则属于拆旧建新,其他情况不属于拆旧建新。
    2、拆旧建新是国家实行“一户一宅”政策的措施,即新建房屋后,拆除原有旧房,或者拆除旧房后,建设新的房屋。 其次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户只有一处宅基地,至于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建多少间房子,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使用权人可以自行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可以建房。这是建立在你括号内的文字基础上的!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拆旧建新。看以下:
    1、你在老宅基地上进行建房,如果老宅基地上的旧房准备拆除,或者拆除不久,则属于拆旧建新,其他情况不属于拆旧建新。
    2、拆旧建新是国家实行“一户一宅”政策的措施,即新建房屋后,拆除原有旧房,或者拆除旧房后,建设新的房屋。其次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户只有一处宅基地,至于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建多少间房子,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使用权人可以自行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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