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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个朋友上班拉货,上面放着水杯被烫伤啦,算不算工伤

工伤索赔 2023-06-16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者在上班时间擅自出去,因遭遇车祸而受伤的,一般不算工伤;但如果具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情形的,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如果是由工作或者他人原因造成,属于侵权责任。如果是由自己造成,则不是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如果不被认定工伤,可以要求责任人承担侵权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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