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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叔叔在医院做了手术。第一次手术后,6天后发现手术失败,进行了第二次手术。在第二次手术中,我叔叔死于手术。医院有责任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16 2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责任由医疗机构和相关的医务人员承担。医疗机构要承担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医务人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刑事责任的判刑标准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医疗事故后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生一般不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 出现死亡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此存在过错的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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