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被行政拘留但没有拘留执行怎么办?

行政处罚 2023-06-17 0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拘留的执行程序:
    1、调查进行行政拘留的事实和理由;
    2、决定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执行中,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罚执行的处理;
    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 行政拘留因病未执行的处理办法是:由执行机关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过后不再执行。如果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 行政拘留的执行程序: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