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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5岁的时候在理发店工作,上司提前一个月说我要走,他不让我走,不给我工资怎么办?

讨薪 2023-06-17 04: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但是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 在劳动者辞职走的时候老板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及时足额支付;如果老板拒绝,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去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去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首先未满16周岁,是工作的被雇佣工作的,这个劳动单位违法用工。而且还不给工资,那情况就严重了,可以报警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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