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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之间的法律纠纷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6-17 0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挂名股东分两种,一种是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另一种是约定挂名的股东。两者的都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股东是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从而享有资产收益等股东权利的人。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挂名股东可以行使起诉权。法律规定股东享有权利时,只以股东身份作为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没有任何附加限制或条件。可见,只要股东被公司和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承认为股东,就可以依照法律、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
    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是否无直接关系,股东是否实际出资,实际出资不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行使。因此,挂名股东也可以行使起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挂名股东可以到法院起诉。挂名股东对外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若是隐名股东未足额出资,挂名的股东应当补足。股东之间存在代替持股法律关系可以用代持股协议来证明。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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