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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户囗,怎么才能注销原始戶口

其他 2023-06-17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注消户口的办法:如果是公民死亡的,原则上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在葬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如果是迁移户口的,一般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注销小孩原有户口:
    1、依法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携带孩子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
    2、如果孩子是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办理完死亡登记之后即会予以注销户口。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公民死亡,一般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在葬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迁移户口的,一般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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