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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能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吗?

其他 2023-06-17 2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做司法鉴定可以由当事人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 做司法鉴定可以由当事人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 个人是可以提出司法鉴定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由法庭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如协商不成,由法庭指定司法鉴定机构。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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