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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下以贷还贷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债务 2023-06-17 2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判断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依据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来判断。以贷还贷债务,如果确实是为共同生活所承担的贷款,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房屋贷款、共同使用的车辆贷款,或者其他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负的贷款,就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仅用于一方的其他消费,则不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4)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 一方借钱还债,如果该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算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姻存续期间借贷不一定算共同债务。如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配偶所负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那么这笔借贷就不可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一方当事人无需对配偶在婚内所欠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反之,如果是一方或是双方为了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背负了债务,则该债务就算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当事人对此都要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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