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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离婚了我跟了我爸,现在我后悔了能不能重新选择

子女抚养 2023-06-18 0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原来的抚养权人具有无力继续抚养子女、虐待或者遗弃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未获得抚养权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变更抚养权公证后还能再次变更,存在以下情形就可以变更:
    1、对方没有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像患病,失去劳动能力;
    2、对方有虐待子女的行为也可以变更抚养权;
    3、十岁以上的孩子自己愿意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对离婚协议财产分配后悔后还能要求重新分配。男女双就财产分配问题后悔的,可以在离婚后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现订立人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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