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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债务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一直没有下文,是怎么回事?

债务追讨 2023-06-18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债不还强制执行的程序是:
    1、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2、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申请债务强制执行应当是根据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的申请书,法院应当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 申请债务强制执行应当向执行机关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属仲裁裁决,应提交证明送达日期的材料。
    法律依据: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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