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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后,可不可以去派出所拿回自己的物品?当时是被别的派出所带走调查的

其他 2023-06-18 14: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现在是在哪里的呢
  • 拘役期满的处理:应当及时释放,并且应当发放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应当如数发还。
    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罪犯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

    刑满释放人员患有重病的,看守所应当通知其家属接回。
  • 看守所在释放被羁押人之后,拒不归还私人物品的,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被羁押人的合法财物,必须予以返还。《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被羁押人出所时,当面点清发还代为保存的财物,由本人在《财物保管登记表》(存根)上签字捺印,并收回其存留的《财物保管登记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
    看守所在被羁押人出所的时候,要进行出所登记,在《收押人犯登记表》里写明出所凭证、时间和所去地点。

    被羁押人出所时,当面点清发还代为保存的财物,由本人在《财物保管登记表》(存根)上签字捺印,并收回其存留的《财物保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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