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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我可以打暑假工吗

其他 2023-06-18 1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满十六岁不可以打暑假工。法律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法律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 未满16岁一般是不可以打暑假工的。未满16周岁的属于童工,而用人单位不能招用童工,否则会被劳动行政部门罚款;情节严重的,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法律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由于大学生还在在校学习,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劳动法中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不适用于暑假打工的学生,暑假工应被定性为勤工俭学。根据有关规定勤工俭学的酬金应当不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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